【圆明网】法轮功学员袁和训是潍坊青州市计生局公务员,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,妻子陷冤狱三年,被迫害一度病危。老母在挂念、担忧、惊恐中度日。二零一四年小年,国保警察闯不开家门,再次狂叫着强行开锁,正在家养病的老母被惊吓的病情加重,五天后离世。
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,袁和训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《刑事控告书》,起诉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。
袁和训,五十三岁,原山东省潍坊青州市计生局公务员,现住山东省青州市计生局宿舍。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,袁和训和妻子、女儿同遭迫害,袁和训入冤狱八年,妻子陷冤狱三年,女儿十二岁,即遭恶警上手铐关押,后被劫入当地洗脑班迫害一个月,给幼小心灵造成深深的伤害。袁和训的母亲在十几年的遭受迫害中,担惊受怕,身患重病,不堪恶警的抄家、狂吼,含冤离世。
下面是袁和训在《刑事控告书》叙述的部份事实。
一、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,修炼大法使我身心受益
一九九七年,我有幸走入法轮大法修炼。修炼不长时间,全身的病症(如失眠、腿疼)不治而愈。大法教会了我做好人,做更好的人,孝敬父母,工作任劳任怨,用真善忍规范自己,遇事为他人着想,和家人、同事、邻居和睦相处。
我们全家都修炼,一家人身心健康,幸福快乐。然而,七二零,江泽民掀起的这场对善良人的无端镇压,使我家陷入被迫害的巨难中。
二、被关洗脑班迫害
二零零零年,我和一法轮功学员去另一法轮功学员家,被云河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绑架,并非法抄家,被公安局非法拘留半月。我骑的大阳摩托车被云河派出所抢劫,价值一万三千元;
二零零一年春,我被610抓捕,在车站派出所被非法搜身,抢劫现金一千五百元后关入洗脑班,逼迫接受洗脑迫害,精神受到极度摧残。
三、被非法判刑八年,妻子被判刑三年,孩子被关洗脑班迫害一个月
二零零一年春天,为避开恶警骚扰和抓捕,我一家三口被迫流离他乡,历经几个月的漂泊后,在潍坊住下来。
二零零二年十月,潍坊公安局集中警力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,我们全家及数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,我们被非法关押于潍城西关派出所。期间,警察抢走我的电脑、打印机、手机等物品,搜身抢劫现金一千五百元。
当时十二岁的女儿也在其中,她被戴着手铐,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,一夜没合眼。后来一位有善心的警察给孩子垫了个棉垫子。
青州公安拉我们回青州的路上,恶警李超美当着妻子、女儿的面,疯狂殴打和折磨我,给我戴手铐折磨,恶警把手铐卡进我手腕的肉里,使我疼痛难忍,双臂肿胀,痛不欲生。妻子和孩子劝告他,他还朝她们娘俩发凶发狠。
那天晚上,我和妻子分别被关押在青州看守所,年幼的孩子被关入当地以邪恶闻名的洗脑班,后来听说刘荣友等恶人采用散布歪理邪说、剥夺睡眠、恐吓、瞪眼、卷纸喇叭在耳朵上歇斯底里的吼叫等方式逼迫女儿放弃修炼大法。女儿被洗脑迫害一个月,勒索一千多元才罢休。
孩子从洗脑班出来后,在亲戚家轮流居住,寄人篱下。年幼的她,眼见父亲被折磨的一幕幕,她极度挂念父母,天天盼爸妈归来。
一天,传来爸爸被判八年,妈妈被判三年的消息,她幼小的心灵再一次受到重创。清晨,舅妈看她怎么还没起床上学,掀开被子一看,枕头枕巾全被泪水湿透,舅妈和她又抱头痛哭。
我在青州看守所的九个月中,每天强迫干十六至二十个小时的奴工,仍完不成指标,就被恶警、牢头毒打、扣饭,经常被饿的两眼发花,饥肠疼痛难忍。
四、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济南监狱迫害
二零零三年,青州公安将我从青州看守所带到山东省济南监狱。在山东省监狱,我被长期包夹,强迫看污蔑大法的音像制品,强迫承认自己犯罪,强迫劳动,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。
一次因坚持信仰,坚持说真话,不承认犯罪,就被带上约束带,每天坐小木凳十六个小时以上,连续二十三天,屁股都坐烂长疮。
五、出狱后被绑架洗脑迫害
二零零八年七月,奥运会前夕,周永康亲自来潍坊下密令,青州公安国保在潍坊统一部署下,集中抓捕法轮功学员。妻子在走出家门的路上,被青州国保一伙便衣绑架,抢走身上的钥匙,开门抄家,电脑、打印机、手机、望远镜等物品被抢走,现金一千七百元(后我去要回了现金),我也被绑架,我俩被关押于青州看守所。后我被非法拘留一月,又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两个月。
二零零九年三月“两会”期间,我被青州市城里派出所绑架,关入青州“法制学习班”(即洗脑班)半月。
六、非法劳教一年
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,我在一工厂干活,青州市国保大队和城里派出所的警察强行把我绑架到城里派出所。恶警抢走钥匙,把家中电脑、手机等个人物品掠走,现金八百元,被窃走,无下落。
第二天,我被关押于青州市看守所,一个月后,被非法劳教一年。非法劳教期间。我被强迫干奴工,连续数月每天工作时间长达十多个小时,经常被恶警打头部、罚站、做小板凳;不让睡觉、洗澡、上厕所等。
七、骚扰迫害,导致亲人离世
二零一四年小年中午,国保大队又到家门骚扰,我们不开门,他们就大声狂叫和强行开锁。我母亲正在我家养病,被惊吓的病情加重,五天后离世。
我遭八年非法监禁和一年非法劳教,母亲时常挂念儿子,经常默默流泪,直到晚年,都没得到安宁而撒手人寰。
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,是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。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,公然编造谎言,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,迫害法轮功这一善良的修炼群体,其行为触犯了国际法、宪法、刑法的有关规定,构成了多种严重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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